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对于开展专项基金和资金检查工作自查工作总结,供大家参考。
关于开展专项基金和资金检查工作的自查工作总结
《关于开展专项基金和资金检查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决定开展 专项基金和资金检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镇成立专项基金和资金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镇长 x 同志担任,副组长由镇党委副书记、镇纪委书记 x 同志担任,镇纪委、财政所、群工办等部门负责此项工作,办公室设在财政所,办公室主任由 x同志担任。
二、检查的范围和对象
检查的范围为 xxxx 年 x 月至 xxxx 年 x 月 xx 日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扶贫和救灾救济资金。
检查对象为负责分配、拨付、管理和使用上述专项资金部门。
三、自查自纠阶段情况
经过认真清理,我镇在有关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扶贫和救灾救济资金的分配、拨付、管理方面,未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规定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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