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度最新高中老师读书心得体会,高中语文老师心得体会(10篇)(完整文档),供大家参考。
学习中的快乐,产生于对学习内容的兴趣和深入。世上所有的人都是喜欢学习的,只是学习的方法和内容不同而已。我们如何才能写得一篇优质的心得体会呢?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心得体会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不仅仅老师要读书,每一个想提高学识的人都要读书。在这短暂的一个学期里,我读到了平时没看过的书。读书成了我日常生活的一部分。在这一个学期里,我感觉收获颇丰。以下就是我这一学期来读书的心得。
常言道:"茶亦醉人何必酒,书能香我不需花。"我们渴望读书,渴望获得知识,但是我们却常常会有这样的疑惑:我们应该如何读书?自古以来,人们获取知识的途径多种多样,而读书作为其中一种既普通又直接但却非常有效的求知方法沿用至今。作为教师,从书本中获取知识就显得尤其重要。人类创造的知识财富,如同浩瀚的海洋,博大精深。作为我们教师需要加强各方面的修养来提高自己。所以我们理应多读书,用书来净化心灵,用书中的知识充实自己。同时我们也应抛弃古时旧的求知理念,什么"书中自有黄金屋"等等,都不足取。
为了使读书达到更好的效果,我除了善于动脑,找到所读文章的"眼睛",心领神会之外,还写读书笔记和读后感。当然读书要有好的效果,思考是最重要的,但是正如俗话所说:"好记性不如烂笔头",把思考的结果整理出来,写成笔记和感想,既有助于思考,也可以帮助我们记忆思考的结果,便于日后比较、综合、分析。如果所读的书是自己的书,我还在书的空白处写下自己看法、疑问、评论等,或做一些记号。它会加强我们对文章的理解、记忆,作文时如果要参考、模仿渡过的文章,有没有做过评注的,效果大不一样。
常听学生家长说“我家的孩子只听老师的,老师的话简直比圣旨还灵,回到家里就谁的话都不听了。”在研读中,我想到了学生的向师性,这是一种纯洁的美好的心理品质,我们当教师的要好好地利用和开发。在教学中,我有意或无意中出了这个那个错,学生都会及时地为我指出,这样不仅师生之间的关系逐渐融洽,班级气氛也极为活跃。
读书让我更深刻得体会了教育的民主,在学生眼里,教师能够与他们平起平坐,他们的心理也就获得了一种平衡,这样的教师最能受到学生的敬重。学生乐意与我走近,常把心里话告诉我,向我诉说烦恼,向我倾诉困难,我因此常和学生交流,这不能不说是一笔最宝贵的财富。回想每一次学生在向我表达着他们对我的感激和敬意是,我的心情都莫名的激动,我总是深深的感受到了自身的一种最崇高的价值。毫不避讳地说,这种崇高,正是我在读书工程中所获得的最大的收获,是我不断学习、不断完善的具体表现。
话又说回来,常言道:书到用时方恨少,事非经过不知难。有人说,教给学生一杯水,教师应该有一桶水。这话固然有道理,但一桶水如不再添,也有用尽的时候。我以为,教师不仅要有一桶水,而且要有"自来水"、"长流水"。"问渠哪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是固教然后知困,学然后知不足也"。因此,在学习中,书本是无言的老师,读书是我学习中最大的乐趣。学习型社会为全体社会成员提供了充裕的学习资源。学习化社会中的个体学习,犹如一个人走进了自助餐厅,你想吃什么,完全请便。个体完全可以针对自身的切实需求,选择和决定学习什么、怎样学习、学习的进度等等。
简言之,同时结合自己的教育教学实际,我觉得做一名优秀的教师其实不是一件简单的事,但也并不是如“蜀道之难”。只要我们不断的加强理论学习,不断积累经验,长期地保持一颗好奇心,想一想今天学生又将演出一幕怎样的好戏?我今天又将看到孩子们的什么新花样?我自己又该为他们做些什么事?处处为孩子们着想,在为学生做些你力所能及的事时,你也必然有进步。
猫捉老鼠本是天经地义,然而不知是物竟尽择还是别的什么原因,猫渐渐地退出了历史舞台,取而代之的是狗。狗拿耗子再不是多管闲事了。
猫是鼠的天敌,猫从小就是吃鼠长大的,而就算是天命也有变数,总有向小猫挑衅过的硕鼠,也有被群鼠欺凌过的病猫,但这些和猫吃过的鼠相比,远可以被忽略。
不过病猫的个案会提高猫的警惕,至少成为被鼠欺负的病猫是猫的一种担心,这是猫的推理,而猫就是吃鼠的猫;硕鼠的事迹放飞鼠类的梦想,每只鼠都幻想成为那只鼠,这是鼠类的逻辑,但鼠就是鼠。
强势的猫忧虑,弱势的鼠梦想,而猫和鼠就在这种杞人忧天的紧迫和不切合实际的幻想中进化的,相同的是大家都需要夸大事实。旁观者或觉本无可改变,而当事者却活在自己的逻辑里,总体的趋势也并不影响个体的奇迹,所以天真总会被印证。
狗为什么会喜欢捉那脏兮兮的耗子,我没有像巴甫洛夫那样做过实验,所以并不清楚,但据目前的情况看,一些娇贵品种例如狮子狗、哈八狗和一些长得像狐狸的不知名儿的狗大都捉不了耗子,能捉的只是那些并不怎么惹人喜爱甚至有些让人厌恶的劣种狗,黄狗就是其中的多数狗族。黄狗是何许狗也?就是本来是经常吃人类排泄废渣,但随着抽水马桶的发明和禁止随地大小便的明文规定便被砸了饭碗,因而经常耷拉着脑袋在街头流浪的狗。因此可以说是黄狗取代了猫的地位。
黄狗抢了猫的饭碗,猫儿们自然心有不甘,于是他们便千方百计地去找黄狗的麻烦。若是一只猫在街头碰上了一只黄狗,他便会受了静电感应一般立即竖起全身的毛发,翘起尾巴,蹬紧了后腿,准备与黄狗大干一场,若是黛玉式的腼腆黄狗,自会绕道而行,算是万事大吉;若是鲁达型的粗暴黄狗,他便会凑上前去比试高低,要与那猫自然畏惧,便立马大吸一口空气,鼓大肚皮,撑起身子,然后小吼一声,佯装猛虎下山,试图唬住黄狗;那狗却不作丝毫退让,硬是要与他干到底。那猫儿早已被吓得撒了一滩猫尿,终是没辙地逃走,并言今天没空,某年某月某日再好好干一场云云。
那狗也倒霉,又在街上撞见了猫儿,这回可不是一只,而是一群。然而那狗照旧是泰山压顶而声色不动,先是露出几颗犬牙,接着狂吠两声,甩动尾巴,白壁无瑕头便溜,然后是一群猫儿追杀一只黄狗,再然后是漫天飞舞的狗毛。
狗,猫,鼠代表了鲁许迅生活的那个年代的三个阶层,我不知道应读该用手中这杆笔去抨击哪个赞颂哪个,心中只有一种同情,发自内心的同情,同情生于那个适者生存,而大多人都不是适者的年代的鲁迅。记得有个老师说过:鲁迅的文章,只适于浏览而不是品味,以我的知识面去揣摩他老人家的情感还为时过早,可我已能体会到鲁迅对这个日渐浑浊的世道的无奈与悲切,他用他的笔战斗着,挽救着奄奄一息的中华民族。可这,只在历史的轮回里留下了“无可奈何花落去”的呐喊与彷徨。也许,这就是鲁迅,一个高于世俗而又不脱离世俗的革命家。
《红楼梦》读后感我认为《红楼梦》的伟大之处在于它体现了一种败落的趋势,不管是家族的,感情的,还是仕途的,都是走向没落,在爱好大团圆结尾的中国古典小说中并不多见。
我很感激续者高鹗,尽管他在很多方面跟不上曹雪芹的思想,但他至少让黛玉死了,让她别了宝玉,我觉得很好。
不是说我天生残忍,喜欢看别人的杯具,可是不是有句话说:赛翁失马,焉之非福吗?对于黛玉来说,死,是她的解脱。是她所有的杯具结局,是她的幸福。当她在地下安静地沉睡时,看着宝石仍在凡是寻找出路,不得不说,她还是幸福的。
或许两个人都是浪漫的人,浪漫的人天生就不该相遇,因为生活不是浪漫,生活会将浪漫消磨得一干二净,最终,红玫瑰变成了墙上的蚊子血,白玫瑰成了胸口粘着的白米饭。所以,就让浪漫在最美的是画上句号,在彼此的心中,留下幸福的回忆。
可是也许你会说,黛玉死的很悲惨,一点也不浪漫。关于这点,我也是不赞成的。也许曹雪芹的本意非此,也许黛玉确实应当泪尽证前缘,这样不是更好吗?她牵挂着宝玉,用她全部的热情为这一知己痛哭,怀着深深地思念。这样的死,何尝不是高贵神圣的?然而高颚没有这样写,他最终让黛玉很庸俗地指天愤恨,气极至亡。
尽管如此,她最终是在贾府垮到前离开这是非之地的,否则以她的脆弱,恐怕受不了那么大的刺激。宝玉是个纨绔子弟,他不是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他能给予黛玉的甚实很少,谈不上保护与安慰。他自我尚且是需要别人保护的弱者,所以在他身边。黛玉是得不到幸福的。
所以能带着回忆离开他,是种幸福。宝玉自我能给予黛玉的只是几句好话,他连痴情都谈不上。看看宝钗的下场,不得不说黛玉是幸福的。当然有人说宝钗需要的只是宝二的奶奶的宝座,她并不在乎宝玉,是这样吗?难道有个天生喜欢孤独的女子吗?不管怎样说,寂寞地独守空房总是悲惨的,何况的所谓宝二的奶奶的宝座,她是不是坐上了还是问题。
我一向疑心宝玉并不是因为黛玉二离开贾府的,否者他不会娶宝钗。他最终的出世是因为他的世界发生了惊天动地的变化,他的象牙塔坍塌了,他最终明白他的斗争,他的思想其实全部是依附着家庭。他的家倒了,他的一切也完了,什么思想斗争,统统没了。他不得不离家出走,也许是为了避祸。
能够试想一下,你能想象黛玉洗手下厨做羹汤的场景吗?穿着破衣烂裙,甚至是要依靠袭人的救济,然后她当然无法再刻薄人,说闲话,只能独自垂泪,不关感情,而是生活。当生活给黛玉的感情画上巨大的问号时,黛玉能如既往地爱着宝玉吗?
我想不会,恐怕是要大水狂淹龙王庙的。然后宝玉最终受不了家庭的压力,还是一走了之。这是很有可能的,他没有照顾好宝钗,负担不起生活,同样对于黛玉,他也可是如此。
其实感情就是很短暂的,至少这横刀截断的感情给了我们很多完美的幻想和期待,就像杰克之于罗丝,他是她生命中最完美的回忆,却不是。
自古以来,狼一直扮演着一个凶恶狡诈的角色,什么狼狈为_、狼心狗肺,好像只有狼这个字眼才能更好地诠释“坏”的含义。而《狼图腾》却不一样,它没有通过人们长期形成的偏见来看待狼,而是描绘了一个独有魅力,一个虽聪明但不狡猾,一个神奇让人惊叹的草原精灵。
刚刚拿到书的我,已被书封面上的那双幽幽的眼睛,深深地震撼住了:那是一双多么冷的眼睛,绿莹莹的,射出来的目光像锥子一样,让你不由得打了一个寒战。你仿佛从其中看到了草原深处的秘密,和它那种天生的深不可测和强者的威力。封面的黑色仿佛给它盖上了一层迷雾,但那双眼睛却是那么清晰,那么明亮,那么让人感到一种压迫感······
这本书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一个年轻的汉族知青——陈阵在蒙古的额仑草原,跟随睿智、崇尚腾格里和狼图腾的毕利格老人和一些见多识广的蒙古人,在这个山美水美的地方,渐渐地崇拜上了狼图腾。窥视狼群狩猎、见识狼群偷袭羊群、挖狼洞、养狼崽、面临了狼灾······这些让陈阵记忆犹新的事情慢慢扳转了长期对狼的不良印象,他仿佛看见了一个勇敢、智慧、顽强、忍耐、谨慎、有冒险精神的一个似乎有形却无形的灵魂。这灵魂让他着迷,让他不停地探索狼的奥妙。
当他看见老练的狼王带领身经百战的狼群,弹无虚发地狩获大量的猎物时,他被狼群的超群智慧所吸引,也被狼群种种奇怪的举动所迷惑;当他看见狼群陷入一个个艰难的窘境,却丝毫不胆怯、不退缩,反而齐心协力共同解决困难,他又为狼群非凡的组织能力和智慧而赞叹。狼是一种多么神秘的动物!它的智慧无人能比,它的组织能力超于寻常,它无与伦比的军事天赋仿佛与生俱来!它并非人类所想的那么坏,其实,在蒙古族人的眼里,它是毅力、勇敢、智慧、团结等众多品德的化身。
陈阵模模糊糊地看到且领悟到,狼图腾是一个强大、神秘、极具魅力和吸引力的图腾,它能在冥迷之中影响着一个人的信仰,让狼——这个并不凶恶反而能让人痴迷的灵魂铸进人的心。
世上曾有一个未解之谜:为什么成吉思汗只有区区几万大军,却能够横扫东亚,建立一个强大而神秘的王国?许多蒙古族人都毋庸置疑地认为:这是因为成吉思汗是草原人。一个草原人,是必须与狼打交道到的,而与狼打交道,不知不觉中,狼的智慧就慢慢融入了成吉思汗的思维中。无论是狼训练的方式,还是狼打仗的计谋,或者是狼的毅力、勇敢、思维方式,都将给成吉思汗带来不可小看的威力。
这就是狼啊!虽然狼会偷食人类的牲畜,但这丝毫不能掩饰狼的非凡的威力,它捉食草原上的鼠类,使草原的鼠灾得到大大的缓解;它运筹帷幄,使人类学到了大量的计谋;它坚强现实,不白日做梦,只为目标而奋斗,比起这一点,我们人类逊色了很多。可许多人类不肯正确地面对狼的优点和缺点,事物都是有两面性的,绝不可能绝对,如果只死拽着狼的缺点,疯狂地消灭狼,恐怕,不久的不久,也将是我们人类的末日了。
相信不少人都拜读过鲁迅先生的《五猖会》,其中让人印象最深刻的,便是正当大家都在欢天喜地准备去东关看五猖会时,“父亲”却要求“我”必须将《鉴略》背完,才能去看五猖会。多年以后,鲁迅仍然对此十分疑惑不解:为何父亲偏偏要在那时让我去背书?
其实,许多人在小时候都会有这样经历,大部分人随着年龄的增长已经忘记了。当他们看过《五猖会》时,孩提时的“沉重”经历又恍惚在脑海中萦绕着。
自古以来,无数家长望子成龙、望女成凤,希望孩子玩少一点,多点学习。作为父母,这种心情自然可以理解。如今我国实施计划生育政策,一对_只生一个孩子,父母恨不得倾尽所有的爱,按照自己设定的路线,想让孩子成为出色的人才,自己则成为最棒的父母。
造成这种后果的,看来不是单纯某个人的问题了,而是中国古往今来教育文化的积淀,中国教育似乎从很早以前就埋下了这颗种子。这是一种很难再改变的思想观念,在文章中鲁迅觉得可能是《鉴略》很重要父亲才会让我背,可是为什么偏偏会让鲁迅在那个时候背呢?鲁迅先生当时的反应是这样描写的:我似乎从头上浇了一盆冷水。但是,有什么法子呢?自然是读着,读着,强记着,──而且要背出来。而后又“梦似的就背完了。”最后导致了在上船之后“我却并没有他们那么高兴。开船以后,水路中的风景,盒子里的点心,以及到了东关的五猖会的热闹,对于我似乎都没有什么大意思。”鲁迅的父亲肯定没有想到那时鲁迅孩童时的想法,而_鲁迅去背什么《鉴略》,扼杀了孩子的活泼好动的天性,鲁迅的父亲尚且如此,又何况是我们的父母呢?
中华民族有许多的优良传统,有一些思想的精华,也有一些糟粕谬论。读书固然可以出人头地,但孩子的健康成长,也应该有一个属于自己的空间吧,家长是时候换个角度想想孩子的问题的了。
让我们的父母和孩子一起成长吧。
《五猖会》记叙了作者儿时看到五猖庙会。五猖会是一个迎神赛会,难逢的盛大的庙会,十分急切兴奋。但在出发的时候,父亲却让鲁迅背诵一字也不懂的《鉴略》。两句一行,大约读了二三十行吧。父亲让鲁迅读熟,并背下来。待他读熟了,在父亲面前梦似的背完了,大家高高兴兴陪他出门。指出了强制的封建教育对儿童天性的压制。表现了家长与儿童在心理上的隔膜,以及感受到了作者受伤的心灵。体现童年鲁迅对“五猖会”的向往和背书时的无奈。
有趣的是,鲁迅长大以后并没有忘记背书时的痛苦,反而忘记了那一年五猖会是什么样子,这体现了当时父亲的做法在鲁迅心里留下的阴影,想必那次的五猖会鲁迅过的也不是很开心。
每次赛会的简单使充满期望的孩子十分失望。为下文写自己想看赛会蓄势、作铺垫。也为了衬托下文自己背书的那种受压抑的心情。文章反映了父亲在我兴的时候叫“我“背书是对孩子心灵的伤害,压抑了孩子的个性。作者采用了先扬后抑的手法使文章具有的强烈的感染力。语言生动、贴切的语言表达深邃的思想和丰富的内蕴,讽刺得十分形象。
在鲁迅的散文集《朝花夕拾》中,有一篇名叫《五猖会》,记叙了作者儿时看到五猖庙会。难逢的盛大的庙会,笑着,跳着,兴奋的不得了。但在出发的时候,父亲却让鲁迅背诵一字也不懂的《鉴略》。两句一行,大约读了二三十行吧。他的父亲说:给我读熟,背不出来就不准去看庙会。一盆冷水把鲁迅的兴致全浇灭了。待他读熟了,在父亲面前梦似的背完了,大家高高兴兴陪他出门了。鲁迅回忆到:“我却并没有他们那么高兴开船以后,小经中的风景,坛子的点心,以及到了车关的五猖会的热闹,
对于我似乎都没什么大意思”“我至今一想起,还诧异我的父亲何以要在那时候叫我读书”
文章所叙之事非常简单:一次千呼万唤而来的赛会被父亲的不理解和专制搅得索然无味,表现了家长与儿童在心理上的隔膜。然而在平淡的叙述中,可以感受到了作者受伤的心灵。
本文的结构很有特色。前面的写没有看到神像、明时的赛会等内容,并非闲笔,而是从正反两方面为这一次来之不易的赛会做铺垫,以突出主题。文章语言简洁,于平淡见神奇,不愧为大家之笔。
去年,妈妈给我买了一本书,名字叫《我的野生动物朋友》。我可喜欢这本书了。
这本书的封面是一个小女孩骑在一只鸵鸟的背上,微风吹拂着她的头发,她微闭着双眼,沉醉在大自然中。这个小女孩就是本书的主人公——法国女孩蒂皮德格雷。
翻开图书,一幅幅生动的照片映入我的眼帘。这些照片上都记录着十分有意思的内容。瞧!有的是蒂皮给一只斑马喂奶喝,有的是她出神地观察她的变色龙朋友莱昂,有的是她和小蜥蜴嘴对嘴亲吻,还有的竟然是她和可爱的小狮子穆法沙一起睡午觉,真是有趣极了!其中最令我不可思议的就是蒂皮和她的大象哥哥阿布一起玩的场景:蒂皮整个人都坐在阿布的长鼻子上,双手紧紧地抱着阿布的鼻子,开心地笑着。而阿布,它就像一个耐心的大哥哥,乖乖地把鼻子举成一个“u”字形,像是给蒂皮制造一个舒适的摇椅。他们融为一体,相处得像一对亲兄妹一样。
蒂皮似乎天生就有和动物交流的神奇本领。害怕人的羚羊看见了蒂皮并没有逃走,而是静静地让蒂皮把手挨得很近很近。蒂皮在书上写道:她当时正在和羚羊说话。难道她真有和动物说话的本领?我好羡慕这个神奇的小女孩啊!
我还读了蒂皮写给读者的一封信,上面写着:“让我们告诉所有的大人们:尽一切努力爱护我们周围的环境,让后人们将这种意识一代一代地传承下去吧!……”看着这些天真又富有道理的话,我想:是呀,我们的地球只有一个,我们必须从小事做起,也要呼吁他人保护环境,才能让这颗星球更加美丽。
看了这本书以后,我也开始学着关注环境问题了。我妈妈一直想买车,我坚决反对!于是每到刮风下雨、寒冬酷暑时,妈妈骑着电动车接送我上学、放学,总是用有车的好处来诱惑我。我不为所动,对妈妈说:“我们并不一定需要以车代步,更多的是虚荣心在作怪!如果人人都买车,空气都被污染了,也会影响我们的健康。”妈妈保证说一定买最环保的汽车,我说:“别的家长不知道这个道理也就算了,你还是品德老师呢,光教育别人爱护环境,自己却没有做到!”在我的强烈反对下,妈妈放弃了买车的计划。
上周六,妈妈骑车送我去上兴趣班,看见二中附近的路边,一个人在捧着一只超大的乌龟,第一眼看上去还以为是海龟呢。妈妈说,这只乌龟是野生的,至少活了有三四百年才会长这么大。我问妈妈:这个人想干什么啊?妈妈说:卖钱呗!我和妈妈讨论了一会,一致同意如果这只乌龟要几百元的话,我用我的零花钱买下来,然后给它放生。一问吓一跳,这只乌龟叫价4千元呢。我和妈妈买不起,于是我们就失望地走了。后来,妈妈来接我时,说刚才又看见那个卖乌龟的。妈妈觉得他不该这么做,立刻打了110。可110说这事应该是动物保护协会来管。于是妈妈又打了114,可是动物保护协会没有在114留存电话,只好作罢了。我听了,心里很不是滋味:动物不是我们的朋友吗?为什么要拿它们作为赚钱的对象呢?现在野生动物越来越少了,可有些人就是要吃它们的肉、用它们的皮,正如蒂皮所说,这种事太令人伤心了!
《五猖会》是鲁迅儿时回忆去东关看五猖会的一件罕逢的盛事。
因为东关离县城远,大清早大家就起来。前夜预定好的大船,已经泊在河埠头,船椅、饭菜、茶炊,点心盒子,都陆续搬下去了。儿时的鲁迅笑着跳着,催他们搬得快些。忽然,工人脸色变得很谨肃了,小鲁迅四面一看,父亲就站在他身后。父亲叫他把书拿来,他忐忑着,拿着书来到父亲面前。父亲教他读,“两句一行,大约读了二三十行。”背出来就让他去看会,否则不准去。这犹如一盆冷水浇在了鲁迅的头上,他读着,强记着。
太阳升得很高了,鲁迅才有把握走进了父亲的书房,梦似的就背完了。父亲这才答应让他去。大家同时活动起来。工人们把他抱起来,仿佛在祝贺他的成功一般,但鲁迅却并没有他们那么高兴,开船后,水路中的风景,盒子里的点心,以及到了东关的五猖会的热闹,这一切对他都失去了意义。
这篇文章描述了儿时父子之间一场微妙的冲突,“我”对五猖会的热切盼望和父亲的阻难,表现了父亲对儿童心理的无知和隔膜,含蓄地批判了封建思想习俗的不合理。鲁迅说出了孩子在父母毫不顾及孩子心理时的无奈和厌烦。
在封建统治的社会中,鲁迅生在一个县城里的家境小康的读书人家,遭逢社会变革和家庭的日渐败落。鲁迅被包围在这种黑暗封建的家庭风习和社会现状。
鲁迅的童年,许多来自儿童的玩性,天真的稚气都被抹杀了。我们的大人,真该反省反省了。
读完《生死疲劳》,我能感受到莫言在小说里的大悲悯,就像他说的一样:大悲悯具有拷问灵魂的深度。小悲悯只同情好人,大悲悯不但同情好人,并且也同情恶人。《圣经》是悲悯的经典,但那里边也不乏血肉模糊的场面。佛教是大悲悯之教,但那里也有地狱和令人发指的酷刑。如果悲悯是把人类的邪恶和丑陋掩盖起来,那这样的悲悯和伪善是一回事。
《金瓶梅》素负恶名,但有见地的批评家却说那是一部悲悯之书。这才是中国式的悲悯,这才是建立在中国的哲学、宗教基础上的悲悯,而不是建立在西方哲学和西方宗教基础上的悲悯。长篇小说是包罗万象的庞大文体,那里边有羊羔也有小鸟,有狮子也有鳄鱼。你不能因为狮子吃了羊羔或者鳄鱼吞了小鸟就说它们不悲悯。你不能说它们捕杀猎物时展现了高度技巧、获得猎物时喜气洋洋就说他们残忍。仅有羊羔和小鸟的世界不成世界;仅有好人的小说不是小说。即便是羊羔,也要吃青草;即便是小鸟,也要吃昆虫;即便是好人,也有恶念头。站在高一点的角度往下看,好人和坏人,都是可怜的人。
这是一部写作难度很大的杰作。其难度在于必须要应对那半个多世纪的复杂难解的大背景,同时也是构成今日我们这个巨变中的世俗世界的基础、我们中国人重回现代生活的史前时期。对于过去很多试图以某种观念化、道德化甚至历史化、人性论的方式呈现或借它说事的小说家们来说,这五十多年既是诱人的矿藏,又是不能承受的重负迷宫,结果不是被它轻易地淹没,就是无门而入,不是被事件的沉重所累,就是被人情世相的繁杂所困。如果以人性杯具的角度来看它,就会轻易陷入宿命论的狭隘泥沼;如果从历史的角度来看它,又会拘泥于大的事实而忽略了众生细节;如果从佛家轮回的角度来理解它,那所谓的现世生活又会显得太过无谓。
作者不仅仅要拥有极强的文字本事,还要有能超越那诸多陈旧角度的阔大视野,将以往发生未曾发生可能发生的一切都变成小说的构成因素熔于一炉贯通一气,于是那些点点滴滴的甚至是微不足道的东西才都能够拿来翻出无数新鲜的色彩与花样;它要求作者找到一个生发与回落的基点,无中生有、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地构建起一个饱满鲜活的世界来。莫言毕其十多年间积累的功力,缓慢而有力地克服了这部小说所要面临的难度,从而才造就这本书的十分精彩之处。
事实上,从西门闹在阎罗殿饱受油炸煎熬的那几页精彩的文字开始,就已经充分地透露出从容、大气、厚重而又简练的特质。这是一部从始至终都体现出十分的自信心与文字运用本事的作品。尤其是当莫言的笔触从牛头马面皮肤的高贵蓝色转到高密东北乡沼泽中的一种上午开放午时凋谢的小花朵的时候,一股轻灵的气息和光泽便暗自流动起来,使小说肌体充满了深层的柔韧和灵性。
莫言是个洞察人心、物性和世理的小说家。无论是所谓的人性、还是动物性、甚至是草木性,都被他融会贯通于他的文字里。他既能超然冷眼应对这一切生灵的际遇,又能与之同喜怒哀乐、共悲欢离合。向来被视为万物灵长的人与驴牛猪狗猴齐物相论。从西门闹的死到驴折腾、牛犟劲,再到猪撒欢、狗精神,到卖艺用的猴及西门后人、相关人等直到最终的世纪婴儿,那么多沉重而苦难的七情六欲的事,于实虚真幻间相互渗透、自然呈现,其中的轻逸狂想与冷调叙述、幽默诙谐与戏拟反讽、残酷呈现与深层抒情交相呼应,使那些沉重不堪坎坷多变的历史情境转化成了一个虚构而又现实的鲜活世界,为我们供给了前所未有的阅读、回忆与想象的多重而广阔的视角和经历。
即使再过若干年,相信莫言也不会像对《丰乳肥臀》那样去重新修改这部小说的,因为其中几乎没有他过去的小说容易出现的繁杂之弊。这部小说的出现,意味着极富韧性与耐力的莫言已抵达其创作的巅峰状态。
每年暑假,妈妈都会给我补习很多课,比如说:数学、语文、英语。可是,今年暑假只给我报了个国学班,学的是两千多年前的《论语》,我开始以为读《论语》没有什么用,可是学了之后,我才知道它的重要性。
还记得拿到这本书的时候,封面非常的精致,上面还写着非常大气的两个字——论语。刚翻开书页,就看到了人物介绍。孔子,姓孔,名丘,字仲尼,鲁国人,中国古代春秋末期的思想家和教育家,儒家学派的创始人,世界最的文化名人之一,一生从事传道,授业,解惑的师业,被中国人尊称为至圣先师,万世师表。大家都知道孔子有三千弟子,七十二贤人。《论语》就是记录孔子及其弟子言行的一本书。通行本《论语》共20篇。
《论语》又教会我如何做人;例如:子曰:“由,诲汝知之乎!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论语》教会我如何学习,例:子曰:“温故而知新,可以为师矣。”《论语》还教会我如何孝顺父母,例如:子曰:“父在,观其志;父没,观其行;三年无改子父之道,可谓孝矣。”在读《论语》的过程中,我竟然找到了自己的影子。
子路是孔子的七十二个弟子之一,为人正直勇敢。他很尊敬孔子,但是如果孔子讲的课他听不懂就会向孔子提出来。孔子认为子路这样的学习态度就是一种智慧!所以在《论语》里有这样一句话:子曰:“由,诲汝知之乎!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这句话的意思是:由啊,我交给你的你懂了吗?知道就是知道,不知道就是不知道,这才是真正的智慧。孔子的这句话可谓是童叟皆知,可是又有多少人会这样去做呢?
读到这句话的时候,我的心像翻滚的潮水,一浪推过一浪,久久不能平静。对照子路,我想到了自己:平时,爸爸妈妈或者老师多布置一点作业,我就会愁眉苦脸,怨天尤人。于是我经常在家庭作业中偷梁换柱、偷工减料。还有一次考试,我为了能拿到高分,偷偷翻开了资料书,找到了原题的答案。可是哪知道,这个题目全班只有我一个人做对了,第二天老师竟然让我上台给大家讲解这个题目。当时我站起来的时候,脸瞬间变成了“火球”,两条腿像是灌了铅一样,迈不开一步。同学在小声地议论我,老师看透了我的心思,让我回到了座位上。此时的我如坐针毡,非常后悔自己的作弊行为。
当我读了《论语》后,我更加深刻地意识到,要想取得好的成绩,不应该偷懒作弊。只有像子路一样,有“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的诚实的学习态度,踏踏实实地学习知识,才能为自己赢得掌声,才能做中华的好少年。
对于我们学生而言,我觉得“温故而知新,可以为师矣”这句话我们也应该牢牢地记住。它的意思是,温习旧的知识时,能有新的收获,就可以当老师了。由此可见,复习这种学习方法的重要性。之前。我是个自作聪明的小女生,学习知识全凭在课堂上听老师讲一遍,回家后妈妈让我复习今天学过的知识,我觉得自己什么都会了,总是不屑一顾。不过在读过《论语》之后,我已经养成了复习的好习惯啦!
我真的喜欢《论语》这本书,它在学习上给了我很大的帮助。我知道它在其他方面也会让我受益的,所以我会继续读《论语》,挖掘藏在它里面的“宝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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