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福尔摩斯探案故事读书心得(五篇)【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
人的记忆力会随着岁月的流逝而衰退,写作可以弥补记忆的不足,将曾经的人生经历和感悟记录下来,也便于保存一份美好的回忆。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一篇比较优质的范文吗?接下来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优秀的范文该怎么写,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有书评说,《百年孤独》是一部魔幻现实主义小说的大成登峰之作,从未真正领略过这种手法有多精妙,就从这座山峰开始入门吧,给自己的魔幻现实概念以一个高起点。
译本字如蚁大,厚如小砖,一气读完,畅意掩卷。感觉就象酒鬼豪
饮完一瓮佳酿,用衣袖一抹口角,酣畅淋漓地曰:“好酒!”。很久没有一部小说能如此引我入胜了。
故事讲得曲折离奇,场面摆得浩荡庞杂,脉络骨感,内容丰满,手法多样,匠心独运。小说将不可思议的魔幻外衣披挂在赤_的现实tong体上,让你去欣赏、剖析洋洋社会大观,去领略深刻的人性、丰富的情感。书中人物众多,且名字雷同难记,开始读起来磕磕绊绊,需要不停地翻到前面核对人名。无奈边读边按情节、血缘列了张祖孙七代人物关系图谱,总算眉清目楚的读完这本小说。过程与当年读《红楼梦》有几分相似。
其实不仅过程,细细对比起来,小说架构、内容、手法也与《红楼梦》有几分相仿:小说的情节都是将一个家族由盛而衰的命运,放在社会的大环境中铺陈展开,尽管人物都性格各异,命运迥然,但众多人物的生死悲喜却一例限于一种宿命,或是一卷羊皮卷,或是一册生死薄。二者还都采用了一种非现实的叙述手法,如果说《百》是魔幻现实主义,那《红》是不是能称为仙幻现实主义?
撇开种种对比,就《百年孤独》的故事内容,据说作者是通过虚构出马孔多这个新兴城市作为背景,以布恩同迪亚家族7代人充满神秘色彩的坎坷经历,来反映哥伦比亚乃至拉丁美洲的历史演变和社会现实,进而希望希望拉丁美洲的民众团结起来,走向文明、开放、繁荣。我未深入了解过拉美的历史、作者的生平,所以读不出背景下的意味,甚至觉得,这种解读,有可能是由于小说获奖,为了给其以积极正面的意义,某些读者或评论家为它臆撰的。
一部名著,只有能给人以多角度的解读视野,多层次的丰富内涵,才能称之为名著。所以,一个读者,也大可以自己相应层次的阅历、理解力去读一部作品,哪怕品出的是与主流理解大相径庭,甚至与作者本意相悖的滋味,那又何妨?必竟,你才是读者
我眼中的《百年孤独》,难掩一种宿命轮回的孤独无望感。马尔克斯把孤独的诅咒封印进一卷羊皮卷,在“家族的第一人被困在树上,最后一个正被蚂蚁吃掉”的预言中,一座城市从无到有到繁荣到到自闭到化为齑粉,一个个生命从诞生到强大到要衰微到死亡。马孔多城市的繁荣,祖先何塞·阿尔卡迪奥·布恩迪亚非凡胆识和开放精神、妻子乌尔苏拉坚韧聪慧,后辈们零零总总的美丑善恶、蓬勃颓废,在最后那阵将房子连根拔起的莫名狂风中,都显得如此苍白空洞,只有孤独的狂笑在虚空中回荡。
无可救赎的毁灭让人不由滋生出一种悲观无为主义。
一个人,从脱离母体那刻起就烙上孤独的印记,无论生时如何寻找、攀附,如何富贵荣华、纸醉金迷、穷困潦倒,到死皆不免孑孓而去,营营苟苟碌碌地存活一世,所为何?
一个朝代王国,从独立起帜,历经征伐杀戮,励精图治,无论繁荣昌盛,积贫积弱,太平盛世之后必然暗藏摧枯拉朽的历史循环。由贤明统治者庇护一个朝代得享永年只是一场奢望,权谋勾斗叱咤风云一时,所为何?
一个星球,从独自悬浮于浩渺宇宙那天起,就开始为摆脱孤独,苦苦寻求另一个星球回应,无论生命是否光顾,寒暑是否更迭,最终归宿也无非是无尽的黑洞,或复归尘土。执着闪烁,让光线走过漫漫光年,所为何?
孤独就是一切人、事、物的灵魂,如影随形,无法摆脱。绵长的亲情、激越的爱恋,行空的创想,都是无谓的自我救赎,昙花一现后,孤独复孤独,百年又百年。
那么,我们是否就此只能将孤独的牢底坐穿?
拨开《百年孤独》看似颓废的气息,屏气凝神,我又嗅到一种另类的清新。书中布恩迪亚家族七代人物,都烙着无法抹去的孤独印记,顶着雷同的名字,却活出一种种不同的轨迹,或奋发有为,或声色犬马,或沉寂归隐,或生命戛然,无论哪种演绎,都灿烂缤纷!回想起来,对书中形色人物人物死亡的归宿无需设想,对生命历程的关注,才是我读下这部30万字巨著的一大动力。结果并不重要,经历才最美妙。
孤独是定论,寻找是求解。死亡是注定的结局,经历才显得那么重要。因为能够望见终点,才让我们人生的路走得淡定从容。无惧风雨,无畏艰险,经受历练,享受孤独,在孤独中沉静地观照自己,观照世界。
马尔克斯自己曾说:“活着为了讲述生活,生活并非一个人的经历,而是他的记忆。”所以,他的小说应该是让我们在无奈的轮回中,更勇敢地生活,堆积厚重的记忆,以之与百年复百年的孤独相抗衡,孤独不灭,记忆永恒!
有句歌词说:“狂欢是一群人的孤单,孤单是一群人的狂欢”。想必作者就是在独自的狂欢中,为我们缔造了一座丰饶的城市,一群丰满的人物,一场丰盛的文学盛宴。他穷尽了世界,又自我穷尽。
感谢孤独,百年不够!
作为一名湘西生湘西长的土家族姑娘,从我记事起便流行着这样一句话:湘西之美在沈从文的书里,黄永玉的画里,宋祖英的歌声里。沈从文先生是上个世纪我国的著名作家,他年少投身行伍,随军辗转川黔湘边界。阅尽黑暗之后开始投身文学创作。
沈从文先生虽学历不高,但是凭借着自己对文学的喜爱以及对社会人事的切肤体验和深刻观察,写出了受人喜欢的文字。他的笔触浪漫而又细腻,描绘了一帧帧或恬静或充满生气的画卷,常常令人忍不住捧书遐想,沉醉其中。
本书选取了沈从文先生三个时期代表作的集子,包括散文和书信两部分。其中散文为我们呈现出一个有着秀美风景的连轴画卷,映射了当时的社会历史变迁,将那些我们生活中的普通小事,都归入了民族历史空间予以关照。
初读《湘行散记》你会发现,湘西有清澈见底的河水,也有听过之后就再也无法忘怀的橹歌。在那个并不那么和平的年代里,光从沈从文先生的视角里,就有那么多居无定所的漂泊,有那么多普通人因为战乱而死去,有那么多的生离死别妻离子散,然后孤独地等待老去。也有那么多在悲惨命运里苦苦挣扎着求生的人们,在之后的某个平凡的日子里相遇,但却不再相识。
我以为我是在读小说,但细细品味之后才能发现,这更是沈从文先生人生经历的缩影,斟酌体会之后不禁令人泪眼婆娑。
在《水手们》一信中,沈从文先生写到:
三三,想起我们那么好,我真的轻轻的叹息,我幸福的很,有了你,我什么也不缺少。
读到这里,我的眼眶湿润了,沈先生对妻子的爱恋如此真挚,可见其殷殷深情。如果远方的妻看到这几句,应该是嘴角含笑但眼中却带泪吧。
描写沿河景色时,沈先生写道:
两山翠碧,全是竹子,两岸高处皆有吊脚楼人家,美丽到使我发呆。
现在的湘西,依然保留了部分文中描述的名为吊脚楼的建筑。古色古香的木制建筑,上面是房屋,下面由四根柱子支起。周围是郁郁葱葱的树木以及浅浅的,清澈见底的河水。妇人们在河水边拿着洗衣棒拍打着衣服,小孩子们在旁边扔石子,大笑着跑来跑去。或许就是这如画的美景如诗般写意的生活造就了沈从文先生浪漫的性格和细腻的写作风格吧。
沈从文先生在本书中既描写了下层人民生活的艰苦,透过他们的悲欢离合,感悟人生的庄严,又为我们描绘出了一幅幅青山绿水的画卷,令人心生向往,美哉!
读完之后,是应该写点东西的。
想读《湘行散记》,是从逐渐了解沈从文开始的。沈年少即投身行伍,随军队辗转川黔湘边境。吃过苦,也阅尽了社会的黑暗。心生厌倦后,即开始进行文学创作。可以说从文的一生是奉献的一生,也是努力的一生。只上过小学,但却凭着对文学的爱好,以及自己对社会人事的切肤体验和深刻观察,写出了当时社会喜爱的文字,从而跻身当时的“中层社会”。可是他从来都自称是是一个“乡下人”,无时不感觉到,呆在这个群体里愈是长久,愈是感觉和周围的人“格格不入”。深觉自己和周围的人看到的、想到的不一样,因此常常陷于一种让人无法理解的痛苦。对此,沈曾在《湘行散记》里写道:“三三……,我觉得惆怅得很,我总像看得太深太远,对于我自己,便成为了受难者了。……”
读《湘行散记》你会发现,她名虽似游行志记,却并不是一般的出行心情记事。她是沈十六年后因探病母重返故乡途中的所见所感。与其说她是一本回乡散记,倒不于说是沈对当时社会基层民众的忠实叙述,以及对那方河域和生活在它上面的人们深挚而真诚的爱。
读《湘》你会发现,那里有清澈毫无渣滓的河水,有听过之后一生也忘不了的橹歌,有爱说野话却勇敢有力的水手,有可爱质朴却沦为ji女的妇人。但远不止这些,从“老伴”到“滕回生堂的今昔”,你会了解到,在那个战乱且无序的年代里,只在沈的视角范围里,就有那么多转徙漂泊;有那么多普通人在战乱里平静的死去,然后不为亲人知晓;有那么多妻离子别,等待,然后平凡的老去;有那么多平凡的人在命运的夹缝里平凡的生,然后在十六年后某个平凡的日子里不期而遇,然而不再相识。初读时,以为是在读小说,仔细斟酌,才发现是沈人生经历里的一些真真切切的缩影,细细体味竟不禁使人潸然。
但远不止这些,再往后,从“一个多情的水手与一个多情的妇人”到“历史是一条河”,你会了解到,水手和拉船人拿着少得可怜的收入,却干着辛苦且随时有生命危险的行船行当。冬日三九,天再冷,船遇险时照样往下跳,行船过程中,船遇上险滩,河水再凶猛也得冒着生命危险下水护船,十年如一日。而即使这样,这些水手和拉船人却从不曾失去应有的一份勇敢和努力。而吊脚楼上妇人,多半因为这个社会的黑暗,以及家庭生计的原因沦落为ji女,而即使这样,她们依旧不失去那一份质朴和可爱,以及那一份对生活的纯真希望。
读《湘》你会发现,你情感会随着沈一样流淌,到最后俨然如那一派清波毫无渣滓。虽然沈展现在我们面前的是穷苦人们的悲惨命运和容易被“社会上层”漠视的生活哀乐,但他没有将自己陷于深深的痛苦,没去无边无际的同情,也没有给人消沉灰暗的情绪。一以贯之的是对河水、对拉船人同船、对那片流域温暖的爱。因为他知道,对这些人沉重的生活,我们这些读书人是不配说同情的,对这些人的命运他也无力去做什么。想到这些感想,我又不禁想到书中的文字,写道:
三三……,我先前一时不是还提到过这些人可伶的生,无所谓的生吗,不,三三,我错了。这些人不需要我来可怜,我们应当尊敬来爱。他们那么庄严忠实的生,却在自然上各担负自己那份命运,为自己,为儿女而活下去。不管怎样的生活,却从不逃避为了活着而应有的一份努力。他们在他们那份习惯生活里,命运里,也依然是哭、笑、吃、喝、对于寒暑的来临,更该感觉到这四时交递的严肃。三三,我不知道为什么,我感动得很!我希望活的长一点,同时把生活完全发展到我自己这份工作上来。我会用我自己的力量,为所谓人生,解释得比任何人皆庄严些与透明些。三三,我看久了水,从水里的石头得到一点平时好像不能得到的东西,对于人生,对于爱憎,仿佛全与人不同了。我觉得惆怅的很,我总像看得太深太远,对于我自己,便成为了受难者了。这时节我软弱得很,因为我爱了世界,爱了人类。……
每次读时总有所感悟,却不知道是什么。联系现实中的生活,我想到了前段时间富士康的“跳楼事件”,以及那些千千万万来自基层的群体,而这其中也应当包含一个我。每次在紧张忙碌的车间,在匆匆忙忙地上下班途中,我总是看到每张年轻面孔后面单调、机械、无趣的工作,以及还并不可观的收入,再想远一点,是一个个极易敲碎的梦想。我吧,又或许多少比他们强一点,在这个异地他乡耕织自己的梦想。我想,先前我也错了,正如沈所说的,我们并不是可怜的生,也不是无所谓的生,无论是在自然上,还是在各自的生活上,是担负有各自的一份责任的。虽然面对生活的“寒暑”的来临,我们比某些人更感觉严厉,但我们不应该因为这样就逃避生活,也不应该因为这样就放弃为儿女,为父母,为命运梦想所作的应有的一份努力。而这样的生活态度,在自己,是应当感觉庄严自豪的,在别人,应当是受尊敬的。把眼光再放得宽广些,或许我们只是历史的毫不起眼的一部分,但我们却是自己生活的的主人。我们可以选择爱生活,在自己习惯的生命里,去哭、去笑、去爱、去吃、去喝,像生命无法把握的水手,永远勇敢有力,像沦落风尘的妇人,永远保留那份纯真的希望。
我对世界名胜古迹有着谜一般的向往。于是,今年暑假,我在《千年一叹》的书页上,跟随余秋雨先生的脚步,走遍了神话般的古国。
千年走一回,一叹连千年。轻轻的,缓缓的,那叹声从遥远的爱琴海面传来,从法老的金字塔中传来,从奔腾的尼罗河面传来,从两河流域茂密的芦苇丛中传来,也从那恒河畔传来。是谁?是谁在悲叹?哲人?法老?佛祖?抑或是他们的民族与灵魂?当辉煌成为寂寞,当神庙已经破残,当人们开始遗忘,那叹息也就成了无奈。
现代历史是短暂的,但愚昧和骄傲却看中了我们。记得余先生在伊拉克与清真寺主管的对话:两位主管一开口就说,世界上最有文化的国家是伊拉克,然后是中国,还问余先生,中国有茶吗?
看到这里,我终于知道,伊拉克为什么会变成这样,世界又为什么会变成这样。我发出来自内心的呼喊:未知和无知并不是愚昧,真正的愚昧是对未知的否认。
中国人自豪。因为四大文明古国中,只有中国活了下来。但我却想问:为什么?
因为大自然从喜马拉雅往北,有昆仑山、天山、阿尔泰山,又连接着难以穿越的沙作文漠,而东边和南边则是茫茫大海。这种天然的封闭结构,使得中华文明在古代避免了与其他几个大文明的恶战。而那些古代大文明,大多在彼此互侵中先后败亡。
读完《千年一叹》,我突然有了这样的感觉,它一直深入我的灵魂,再次的,将我惊醒。生在中国,是我这一生的幸事。我能书写有着几千年历史的文字,我能用流传了千百年的语言交谈,我走的每一步,都有祖先的足迹,我为之自豪。或许身为中国人的生活并不富裕,面对赤贫的山村我依然无力,但我仍为我是炎黄子孙而感到荣幸。余秋雨先生说过,中华民族不是劣等民族!是的,我们在前进中,或许应该重新反省作为民族应有的态度。不是自傲,不是谦卑,而是不卑不亢地保有我们的文明,深思慎取他人的文明。
终有一天,我会俯瞰整个中原天地,任凭凛冽的寒风穿透我的单薄灵魂,让我倾听这神舟大地的呼声,让我触摸这故国苍老的灵魂。
终有一天,我会伫立在咆哮的黄河边,任凭飞溅的黄河水沾湿我的衣角,让我同这个民族一起流泪,让我感受奔流不息的历史长河。
历史与山河同在,千年不倒!
《福尔摩斯侦探小说全集》是欧美侦探小说的早期经典之作,它以跌宕起伏的情节,缜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心理分析以及福尔摩斯这个家喻户晓的侦探形象,打动着我的心.
柯南道尔的《福尔摩斯探案全集》引起广泛的欢迎。这就不单单因为故事情节的吸引人,而是经过侦探小说揭示了社会的现实问题,并在艺术上开创了侦探小说的流派。他取得的文学成就,能够归结为四个方面:
(一)把社会犯罪与政治制度、道德观念结合起来。柯南道尔创作的侦探小说从多侧面反映了英国社会存在的问题。《血字的研究》、《四签名》揭示了英国对印度的侵略与掠夺;《布鲁斯——帕廷顿计划》反映了欧洲的间谍案。而《巴斯克维尔的猎犬》、《六座拿破仑半身像》都涉及到图财谋命、作恶行凶,其他如巧取豪夺、通奸情杀、背信弃义、贪欲逞凶、专横跋扈、尔虞我诈……这些犯罪现象,无一不与政治制度的黑暗与道德观念的败坏有关,柯南道尔还揭示了法律存在的种.种漏洞与不合理,以及警察厅的无能、愚蠢与昏庸。由于这类作品宣扬了人道主义、善恶报应和“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的梦想主义观点,无疑受到了读者的广泛欢迎,也充分显示了柯南道尔提高的人生观与其作品的社会意义。
(二)塑造了鲜明的文学典型。柯南道尔的作品成功地表现“文学是人学”的观点。他笔下的福尔摩斯,是一个有血有肉的私家侦探,他脚踏实地地生活在英国社会中。
(三)创造了侦探小说的严谨结构。侦探小说最易犯的败笔是案情看来神奇,但缺乏逻辑推理.常常有“神来之笔”,结果让读者在回味中感到案情的不可信。而柯南道尔的70部侦探小说都建立在逻辑推理上,他善于在构思和布局上埋下伏笔,使整个故事更加曲折离奇、引人人胜。
(四)在情节和语言方面,构成了侦探小说独特的风格。读柯南道尔的小说,最初吸引读者的是离奇与神秘的感受,几乎每一件案子的发生都是不可思议的,在案件的发展中。又有许多变化,令人目不暇接。
正可胜邪,人皆懂之。这个道理在书中得到进一步的体现。侦探小说中的作案者无论多狡猾、多狠毒,总逃可是福尔摩斯锐利的目光,与他出色的推理本事。世界上,总有像福尔摩斯一样为社会伸张正义的人。假如你犯了法,做了不道德的事,即使你有着高超的智慧,但你的邪恶也会出卖你,暴露你的一切。你逃得了一时,也逃不了一世,所谓“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绳之于法便是你的下场。
福尔摩斯的正义感使我佩服,他坚持不懈的精神更让我肃然起敬!每接一个案子,福尔摩斯都会倾尽全力去解开谜底。其间不仅仅有案子本身的离奇,还有作案者的干预和阻止,被邪恶冲昏头脑的他们甚至想要结束福尔摩斯的生命……当我们欣赏福尔摩斯的精神之余,别忘了,要成功,总该从坚持不懈开始,也仅有坚持不懈才能带领我们走进胜利的殿堂!
读了《福尔摩斯侦探小说全集》感叹之际,我在心的底层也埋下了梦想的种子——要当一个坚持不懈为社会伸张正义的人,使世界少一份罪恶,多一份友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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