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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干部选拔任用自查整改报告4篇
【篇一】关于干部选拔任用自查整改报告
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自查情况的报告
根据省委组织部《开展20**年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自查的通知》(皖组电明字[20**108号)要求,我市组织部门利用2个月时间,通过全面查阅考察任用相关材料及个人档案、自查登记、客观分析总结等形式,对20**年1月以来选拔任用县处级干部和部分科级干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XX年是市、县、乡党委、人大、政府XX县政协换届年,市委高度重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结合换届,统筹兼顾、合理安排,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和有关政策规定,不断加强和改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全年共选拔任用县处级干部305名,其中,提拔干部109名(正县25名,副县84名),采取常规方式的99名,占%,公开选拔10名,占%;
交流干部 58名(提拔交流20名,平级交流38名)。各级领导班子结构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二、主要做法和成效 1、深入学习宣传,提高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的自觉性 市委结合换届有针对性地抓好《干部任用条例》和有关规定的深入学习宣传工作,通过召开常委会、理论中心组学习会等形式,加强对《干部任用条例》和有关规定的学习,坚持把学习贯彻《干部任用条例》和有关规定作为各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重点对照检查和领导干部理论学习以及年度述学、考学、评学的重要内容。一年来,市委组织部培训办班6期,培训人数达264人,其中县处级以上干部86人,县处级领导班子党政正职10人,部领导结合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实践,专题讲座。组织部门始终把熟练掌握《干部任用条例》和有关规定作为基本功,采取反复组织学习、观看录像片、召开座谈会、组织专题培训和参观学习、办研讨班等形式,结合工作实际深刻领会,在精通上下功夫。注重广泛和形式多样的学习宣传,进一步促进广大干部群众对《干部任用条例》和有关规定的了解,提高了广大干部按章办事的自觉性。 2、坚持标准程序,认真抓好《干部任用条例》的贯彻执行 重点把好推荐、考察、决定三关,一是在把好推荐关上,注重对民主推荐结果进行综合分析和运用,防止简单地以票取人。二是在严把考察关上,除认真履行考察必经程序外,积极改进考察方法,如:深入考察对象所在单位、社区、服务对象进行考察和公示,广泛听取意见,全面掌握拟提拔人选的综合表现情况。三是在把好决定关上,注意把握三点:1、确定考察对象时,事先书面听取市纪委的意见,坚持组织部长办公会议集体研究确定;
2、提交市委常委会研究前,做好酝酿、征求意见工作。认真听取部门分管领导意见,对属人大、政协任免的干部均注意听取人大、政协党组的意见,充分酝酿,为常委会决策打牢基础;
3、决定任免干部时,坚持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常委到会,每位同志充分发表意见,全部采取票决的方式,按少数服从多数形成决议。对个别人选分歧较大的暂缓决定。杜绝临时动议讨论干部,没有经过民主推荐的不提名,没有经过组织考察的不上会,没有经过集体讨论的不上报,从根本上有效防止用人上不正之风现象的发生。 3、把握工作重点,切实抓好县乡党委、人大、政府XX县政协换届工作 按照省委的统一部署,我市乡镇党委换届于3月底前、区县党委换届于6月底前、县乡人大、政府XX县政协换届于今年1月14日前全部完成,并取得圆满成功。全市7个区县党委和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换届选举工作均一次性成功,组织提名的各项候选人均以满票或高票当选,组织意图圆满实现。通过充分发扬民主,即全额定向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民主评议和民意调查,对新提名任用人选全面实行差额推荐、差额考察、好中选优,最后形成的换届人事安排方案既体现了民意,又符合省、市委有关要求:体现了注重实绩、面向基层的用人导向;
体现了我市良好的政治生态建设成果。切实加强了严肃换届纪律工作,严把换届人选质量关,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从统计情况看,市、县、乡“严肃换届纪律情况调查问卷”知晓率均达到100%;
对乡镇党委换届风气测评中,全市总评好的达 %;
对区县党委换届风气测评中,全市总评“很好”和“好”两项比率之和达100%;
对市委换届风气测评中,总评“很好“和“好”两项比率之和也达到了100%,得分,全省平均为分,我市高出全省平均值个百分点。 换届后,7个区县委领导班子平均年龄为44 岁,较换届前下降岁,其中:40岁以下的11名,35岁左右年轻干部6名,均比换届前增加5名;
大专以上74名,占l00%,大学以上69名 (其中研究生8名),占93%,比换届前增加%;
女干部7名;
提拔县处级干部27名,其中20名有基层和乡镇一线工作经验。7 个区县政府领导班子平均年龄岁,较换届前下降岁,其中:45岁以下33名,占%,35岁左右7名,占%;
大专以下11名,占%;
大学以上38名(其中研究生7名,博士1名),占%;
女干部9名;
29名有3年以上乡镇(街道)、企事业单位等领导工作经历。通过换届,区县各领导班子的年龄、知识和专业结构得到了优化,班子的整体功能得到了加强。 4、积极改革创新,不断提升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水平 围绕((XX——2020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努力在重点改革项目上取得新突破。一是不断改进和完善干部考核工作。在区县换届期间,按照科学发展观考核评价体系,对考察工作进一步细化分解,对区县党政班子开展了民意调查,并通过统计部门对相关区县进行了实绩分析,加强其成果运用的改革创新。二是不断深化干部选拔任用初始提名权。适时召开市委全委会推荐干部,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初始提名工作。三是探索建立干部工作信息公开制度。按照省委组织部的统一部署,积极开展探索建立干部工作信息公开制度的调研工作,不断扩大干部工作信息公开度,进一步增强干部工作的透明度。四是积极探索和加快推进竞争性选拔任用干部工作。采取市、县联动方式,公选一批县处级和乡科级领导干部。研究制定了《XX市XX年面向全市公开选拔副县级领导干部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公选10名县处级领导干部,严格按照公选规定和《工作方案》要求,并全部采取差额考察、差额酝酿、差额票决方式,形成任职人选,目前公选工作已圆满完成,所产生的人选已正式任用到位。扎实推进市直机关科级领导职位竞争上岗工作,研究制定了市直单位中层干部交流轮岗“双十计划”(即选择10个市直综合部门开展中层干部跨部门横向交流,选择10个市直重要部门开展中层干部内部轮岗交流),力争取得实效。五是加大优秀年轻干部、女干部、党外干部的培养使用力度。转发省新进公务员到基层挂职锻炼实施办法,扎实推进市直机关新进公务员到基层挂职锻炼工作。坚持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重点工程、项目建设一线培养锻炼,继续选派了5名年轻干部到高铁新区挂职项目专员;
选派21名建设干部到乡镇担任村镇规划建设指导员,目前,市直共有78名干部在重点项目和基层一线挂职锻炼。六是扎实推进有关人事制度改革问题的解决。统筹推进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将省委巡视组对我市市、区县委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巡视检查反馈情况列入市、区县委组织部巡视整改方案,在三区四县全面深化拓展科学规范和有效监督区县委书记用人行为试点工作,探索解决干部选拔任用和干部监督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5、拓宽监督渠道,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工作 严守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十不准”纪律,做到将监督检查融入干部选拔任用日常工作中,实施全过程监督,使监督检查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一是认真落实“四项监督制度”,认真组织开展XX年度市委和各区县委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一报告两评议”工作,市及各区县的各项满意度分值较上年度均有提升,并全部超过全省平均值;
完成对XX县、XX县县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情况的离任检查;
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全年受理区县委干部选拔任用有关事项报告8人次,有3人被暂缓任用。二是认真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杳。从工作实际出发,适时、有针对性地开展日常监督检查、自查和重点抽查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督促各地各单位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和有关规定办事,确保《干部任用条例》和有关规定落到实处。三是拓宽渠道,发挥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作用。为确保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选择权,充分发挥好群众的监督作用,认真执行干部任前公示和试用期满公示制度。进一步畅通12380专用举报电话,努力构建来信、来电和网上三位一体的举报网络,及时认真受理和调查核实群众反映的问题。四是深入开展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切实解决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几个突出问题的意见》和《关于深入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风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意见》和省委组织部《关于对严重违规用人问题实行立项督查的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和要求,针对《干部任用条例》检查中发现和群众举报反映的有关干部任用方面的问题,高度重视,认真查核,坚决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和违规用人问题的发生,选人用人的满意度和公信度进一步提升,超过全国和全省平均值。 三、主要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XX年,我市全面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和有关规定,认真扎实抓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一是有的地方和单位对学习贯彻《干部任用条例》和有关规定的自觉性还不够,缺乏经常性学习的长效机制。二是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需进一步深化,《干部任用条例》的配套制度还有待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三是干部监督制度的执行力有待进一步加强。 今后,我们将着重从以下方面入手:一是进一步加大学习宣传《干部任用条例》和有关规定的力度,健全学习宣传干部政策法规的长效机制,重点强化新提拔任用干部的学习培训和对外宣传工作,进一步增强广大干部群众对干部工作的知晓度和执行 ((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自觉性。二是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健全和完善《干部任用条例》的配套制度和监督机制,进一步提升干部选拔任用及监督工作水平。三是进一步加大干部监督的执行力度,坚决纠正违反《干部任用条例》和有关规定的行为,加大责任追究力度,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和满意度。
【篇二】关于干部选拔任用自查整改报告
榆乡委发﹝2015﹞77号
榆林乡关于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自查报告
县委组织部:
近年来我乡认真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促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切实加强了统战干部队伍建设。我乡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增强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的意识
领导通过召开党委中心组学习等形式,对《干部任用条例》等相关制度带头进行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和重要意义,带头掌握其基本规定。将学习贯彻《干部任用条例》等有关制度作为一项重要工作,认真抓好落实,在相关会议、培训、文件和领导讲话中积极宣传学习相关制度,积极营造良好氛围,让乡成员及时了解掌握各项规定和要求,通过深入学习、广泛宣传,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的意识逐步增强。
二、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相关规定,规范干部选拔任用行为,突出工作重点,严把关口,形成了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一是严把资格审查关。严格审查干部的任职时间、学历学位是否具备资格,以及是否经过党校、行政院校或者组织人事部门认可的其他培训机构的培训。二是严把民主推荐关。每次干部推荐前,发放干部人事纪律卡片,对拉票等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进行预警提示。坚持民主推荐制度,认真做好民主推荐环节的相关工作。三是严把组织考察关。严格按照制定的考察方案,组建考察组,确定考察对象,发布考察预告,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力求客观公正地了解考察对象的真实情况,客观公正的撰写考察材料。四是严把酝酿关。对拟提拔任用的干部,根据考察情况,广泛征求相关领导干部的意见,并书面征求党支部的意见。五是严把讨论决定关。在讨论和决定任职环节上,坚决做到考察不充分的不上会,没有考察材料的不上会,没有征求党支部相关意见的不上会,酝酿不充分的不上会。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坚持集体研究决策。
三、不断完善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机制
在抓好《干部任用条例》等相关制度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的基础上,采取有效措施,畅通监督渠道,完善监督机制,使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落到实处。充分尊重干部群众的意愿,推荐票数达不到要求比例的、群众认可度较低的同志不列为考察对象。坚持不懈地加强《干部任用条例》和相关制度的宣传培训,实行干部考察预告制度和干部任用前公示制度,切实提高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透明度,推进了党管干部原则与群众有序参与的有机统一。公开监督电话,作为干部监督举报电话,多方听取意见,面向社会各界,主动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提高选人用人的透明度和群众满意度。
通过本次自查工作的开展,我乡在选拔干部中没有任人唯亲,搞“小圈子”等问题,选拔任用干部全部通过会议研究决定。
中共榆林乡委员会
2015年5月7日
中共榆林乡委员会 存档(二)共印5份
【篇三】关于干部选拔任用自查整改报告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整改措施
根据市委组织部2010年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民主评议结果,局党组高度重视并召开专项会议,对干部选拔任用、整治用人不正之风、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四方面作了深入研究和探讨,对过去一年的工作情况进行了系统分析和总结,现将针对选拔任用工作情况反馈如下:
近年来,局党组高度重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干部工作的“一法、一纲要、三条例、十一个法规性文件”和省委 “四个规定”, 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上坚持民主推荐、民主测评、任前公示等制度,在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大力加强监督和惩治力度,并始终贯穿于推荐提名、考察考核、讨论决定等各个环节,确保实施过程的规范和透明。在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方面切实增强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的真实性和科学性,进一步推进了干部选任工作的民主化和科学化。全年共调整干部 人(次),其中,提拔 人,平调 人,其他 人,为干部工作步入科学轨道奠定了基础。虽然局党组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上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是也存在一定的问题。通过对全年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认真分析,综述如下:
一、存在问题
(一)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意识有待提高。部分群众监督意识不强,对干部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干部的任用情况,对选拔任用工作了解不深。
(二)整治用人不正之风工作监督力度有待加强。由于整治用人不正之风工作的监督手段比较单一,监督力度仍须进一步加强,并始终贯穿于推荐提名、考察考核、讨论决定等各个环节。
(三)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有待健全。从当前选拔任用工作民主评议结果看,干部选拔任用制度还不够健全、完善,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仍须进一步规范化、系统化和全面化,干部选拔任用实施过程的可操作性仍须进一步加强。
(四)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仍须进一步推进。干部人事工作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有效调控的宏观管理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通过不断推进和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起一套选拔高素质干部队伍的用人机制。
二、原因分析
(一)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经验不足。由于我局是2008年新组建的单位,各项制度正在健全完善中,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面经验尚且不足,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惩治、制度等方面仍须进一步规范化、系统化和全面化,干部人事工作领导、管理、调控的管理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干部选拔任用宣传力度不够。由于我局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宣传教育方面仍有欠缺,致使个别同志对选拔任用工作相关政策法规和实施细节不太了解甚至存在一定的误区。
(三)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不够完善。一些选拔任用工作方面的法规、制度还不够健全,在制定符合规划工作实际和干部工作特点的实施办法及与之相配套的意见、细则方面有待完善。
三、整改措施
(一)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各项规定。
1、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有关纪律。在每次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严格执行省委干部选任工作"6条意见"和"7项措施"及《干部任用条例》有关规定,认真落实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和人才发展规划《纲要》,形成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领导干部带头做到廉洁自律,坚决打击搞钱权交易,从体制机制上解决问题,遏制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2、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一意见三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的程序,做到履行程序不走样。选拔任用干部的职能部门坚决把好程序关,严格按照程序办事。健全选人用人制度,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方式和程序,逐步完善干部的选任、交流、考核评价以及干部选拔任用的责任追究等机制,做到用制度选人、靠制度管人。改进选人用人办法,积极引进竞争机制,大力推行“阳光操作”,不断提高干部选拔的公开性和科学性。
3、严格执行干部监督工作责任制。严格执行干部监督工作责任制,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不力的责任主体实施相应的制约措施,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健康运行。
(二)进一步推进干部选拔任用各项工作。
1、进一步加大监督和惩处力度,从体制机制上杜绝选拔任用中的不正之风。凡是违反《干部任用条例》的规定所选拔任用的干部,一旦发现,应立即处理;
对不按《干部任用条例》规定办事的,坚决追查责任人和经办人的责任;
对组织人事干部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失职行为,严格按《组织人事干部若干规范》进行处理;
对以权谋私者从重从严处罚。
2、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的作风和队伍建设。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强化责任意识,树立正确的宗旨观念,自觉接受基层、群众的意见,着力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保证每次选拔任用工作都能得到大家的公认。加强对领导干部坚持原则、自我反思、落实工作等方面的培养,能够在选拔任用工作的各个环节做到毫不松懈,严格程序。
3、进一步加强岗位教育培训,培养高素质人才队伍。要突出规划特色,本着务实管用的原则精心设计培训专题,根据不同工作岗位需要进行分层次、分类别培训,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要坚持不懈地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干部头脑,提高理论水平。要加强现代金融、现代科技、国际经济、法律法规和现代管理等知识的培训,拓宽知识面,优化知识结构,不断提高综合素质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大力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各项制度。
1、建立用人质量评估体系。在对《干部任用条例》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的基础上对用人情况作综合评估,并作为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个人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增强领导对选人用人工作的责任感,促进领导依法依规选拔任用干部。
2、建立干部推荐、考察、讨论决定责任制和用人失察失误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干部推荐、考察、决策各个环节的责任主体和责任内容,切实解决责任不明确和用人失误失察无人负责、无法追究的问题。
3、建立干部任用监督巡视制度。挑选一批具有较高政治业务素质,敢于坚持原则,熟悉干部管理业务知识的同志组成巡视组,对选拔任用干部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篇四】关于干部选拔任用自查整改报告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自查报告
市委组织部:
根据#组通〔XX〕58号文件精神,我局对本单位XX年8月开展选拔任用干部工作的情况进行了自查。XX年8月以来,我局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贯彻《干部任用条例》,严格按职数选拔作用干部,认真执行《干部任用条例》的各项规定,始终坚持党管干部、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公开、公平、竞争、择优、民主集中制和依法办事的原则,使一批德才兼备的干部走上领导岗位,也使一批干部得到了多岗位锻炼,推进了本局干部队伍建设的健康发展。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 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选拔任用干部
XX年8月以来,我局党组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先后提拔中层领导干部4名,交流任用干部10名,共计选拔任用干部14名。所有提拔中层领导岗位的,全都通过竞争上岗方式进行。整个过程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中规定的程序来实施。在局党组的领导下,成立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制定中层领导职位竞争上岗实施方案,报经市人事局批准后,再严格按方案来开展工作。在全局范围内进行竞争上岗动员,公布竞争上岗的职数、报名条件、基本程序和方法。完成了报名与资格审查工作后,让所有报名参加竞争的人选在全局干部职工大会上进行个人演讲,进行业务考试,对参加人选进行民主测评,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对各位参与竞争的人选进行考察,研究提出人选方案,并把考察情况向局党组汇报。经局党组全体成员多次开会讨论,决定提拔任用的人选。在正式下发任职通知前,对提拔任用人选在全局范围内进行了七天的公示。在任职公示公布没有异议后,依照程序办理任职手续。由于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过程中严格按《干部任用条例》的要求进行操作,我局XX年8月以来的干部提拔任用工作都平稳顺利地完成,使一批优秀年轻干部走上本局中层领导干部岗位。
二、领导干部和组织人事部门严格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
我局所有党组成员在本局中层领导干部的提拔任用工作中,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始终坚持党管干部、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公开、公平、竞争、择优、民主集中制和依法办事的原则。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十不准”要求,所有的干部任免都通过局党组集体讨论决定,不搞个人说了算;
局党组成员中没有一人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出现谋私、讲情、任人唯亲或封官许愿或营私舞弊的现象,没有一人进行违反党的纪律、法规规定和有关章程的活动。组织人事部门严格遵守组织人事工作纪律,服务中心,坚持原则,按章办事,严格保守工作秘密。由于在干部提拔作用工作中严格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我局干部职工在干部任免的工作过程中思想情绪平稳,保证了各项工作得以顺利进行,干部队伍建设得到加强。
三、严格按职数规定配备干部
在选拔任用干部之前,我局都先把空缺职数情况进行列表,当职数有空缺后,才对空缺职数补充配备干部。目前,我局核定中层领导职务11名,其中正科级5名,副科级6名。现实有中层领导10名,其中正科级5名,副科级5名,无擅自超过核定的编制及领导职数使用编制、配备领导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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